關於藥品真偽電子監管碼看點
國家藥監局將通過製定《入網藥品目錄》分類、分批對藥品實施電子監管。今天公布的今年首批《入網藥品目錄》包含了273種重點藥品,範圍覆蓋血液製品、疫苗、中藥注射劑、第二類精神藥品4個(ge) 大類別。 “凡生產(chan) 、經營《入網藥品目錄》中的產(chan) 品的企業(ye) ,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(nei) 加入藥品監管網。”顏江瑛說,今年就要在全國範圍內(nei) 實現對血液製品、疫苗、中藥注射劑、第二類精神藥品等重點藥品的生產(chan) 、經營情況的實時監控。 按照規定,重點藥品的生產(chan) 、經營企業(ye) ,須在今年10月31日之前完成賦碼入網。如果未使用藥品電子監管碼統一標識,一律不得銷售。在規劃上,所有的藥品都將逐步被加上電子監管碼,從(cong) 而納入國家的監管網絡。 從(cong) 功能上看,跟各個(ge) 藥企自己設計的防偽(wei) 標識一樣,藥品電子監管碼能夠實現打擊假冒偽(wei) 劣藥品,監控每一盒藥品的生產(chan) 、經營、庫存及流向情況,消費者也可以通過監管碼查詢藥品的相關(guan) 信息,防止買(mai) 到假藥。此外,由於(yu) 是全國統一的條碼係統,遇到有問題的藥品,國家藥監局能夠迅速追溯和召回,還可以做到信息預警。
“比如說,一種藥品銷售數量異常,可以指示是否有藥物濫用,或者提示可能的疾病流行。”顏江瑛說,通過監管碼還可以發現企業(ye) 是否有超資質生產(chan) 和經營的情況。 應該說,電子監管碼的方式將能夠幫助藥監局更好地監管藥品,對假劣藥品、藥害事件等作出及時反應。 由於(yu) 是全國性的條碼係統,藥品電子監管碼推行之後,原本各家藥企自己的防偽(wei) 標識將沒有太多存在的必要。
那麽(me) ,把各家藥企自己的防偽(wei) 標識換成藥品電子監管碼,企業(ye) 將會(hui) 增加什麽(me) 樣的成本? 顏江瑛介紹,在藥品包裝上增加電子監管碼有粘貼和印刷兩(liang) 種方式,粘貼一個(ge) 電子監管碼大概需要0.01元至0.02元,印刷一個(ge) 電子監管碼的成本則為(wei) 2厘左右。 “但藥企在產(chan) 品的生產(chan) 線上需要增加一個(ge) 設備,通過這個(ge) 設備把條碼激活,進入國家藥監局的監控網絡。”顏江瑛說,這樣的設備大概需要五六萬(wan) 元。 上述成本需要企業(ye) 自行消化。對原本已經有防偽(wei) 標識投入的企業(ye) 來說,如果放棄原有的防偽(wei) 標識,也將是一項金額不小的成本。 打擊網絡非法賣藥難度大 藥品多了電子身份證之後,非法銷售藥品的網站會(hui) 受到一定的遏製。畢竟,消費者可以通過是否有電子監管碼來判斷藥品真假。 但相比電子監管碼的推行,對非法銷售網站的打擊難度要大得多。
從(cong) 今年3月15日以來,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共曝光了45家非法銷售藥品的網站,並移交給工業(ye) 和信息化部進行處理。但截至記者發稿時,中國中醫科學院、美國聯邦製藥中國國際風濕病研究院、中國中醫醫學研究院肝病藥物研製中心等3家被曝光的非法網站,仍能夠登上。 早在2000年,就已經有非法銷售藥品的網站出現。2005年12月1日,國家藥監局頒布的《互聯網藥品交易服務審批暫行規定》正式實施後,網上藥品交易才開始合法化,但也僅(jin) 能向消費者銷售非處方藥。
“經過批準可以提供互聯網藥品交易的服務網站14家,其中隻有7家由零售企業(ye) 開辦的網站可以向消費者銷售非處方藥,其他任何從(cong) 事這種行為(wei) 的網站都屬於(yu) 非法售藥。”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局長邵明立說。 但是,遠不止7家網站在銷售藥品,很多醫療機構打著國字頭的旗號與(yu) 消費者進行藥品交易。這些網站的顯著特點是,公布的地址子虛烏(wu) 有,但隻要有人匯款買(mai) 藥,不論多少藥,這些機構肯定能郵寄。 國家藥監局有關(guan) 負責人分析指出,這些非法網站的開辦單位都拒絕消費者上門購買(mai) 藥品,而以電話訂購或在線訂購的方式,讓消費者向指定的銀行賬號、郵政信箱匯款,然後向消費者郵寄“藥品”;或者通過貨到付款的方式,向消費者銷售藥品。其中,“郵寄藥品”是不法分子銷售假劣藥品所采取的主要形式,由於(yu) 供需雙方不見麵,消費者在上當受騙後無從(cong) 投訴。 繼不斷曝光非法銷售藥品的網站名單後,國家藥監局已經與(yu) 工業(ye) 和信息化部、公安部,以及工商、郵政等部門展開協作,通過跟蹤網站郵寄藥品的方式聯合打擊互聯網非法售藥;還與(yu) 銀監會(hui) 進行溝通,將非法售藥的網站上公布的銀行賬號提供給銀監會(hui) ,進行控製。 但由於(yu) 互聯網的特點,監管的效果大打折扣。邵明立在今年兩(liang) 會(hui) 期間就曾表示,由於(yu) 互聯網虛擬性的特點,對互聯網發布藥品信息的監管麵臨(lin) 很大困難。 根據世界衛生組織等國際機構公布的情況,在藥品監管手段非常完善的發達國家,其市場上流通的藥品中也有1%是假藥;而在這1%中,有一半是通過互聯網進行銷售的。 “隨著互聯網的不斷發展,我國互聯網藥品銷售呈上升趨勢。如何加強網絡售藥監管,確實是全球麵臨(lin) 的共同難題。”
今後,所有藥品都將擁有“身份證”,藥品包裝上的監管碼將在藥品從(cong) 生產(chan) 到流通的各個(ge) 環節中為(wei) 其驗明正身。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新聞發言人顏江瑛宣布了這一消息。按照她的說法,此舉(ju) 是要建立全國藥品監督管理網絡,加強藥品的電子監管。 從(cong) 去年下半年開始,國家藥監局就已經開始用電子手段加大對藥品的監管。
2007年10月1日,國家藥監局啟動特殊藥品監控係統,實現對全國麻醉藥品和第一類精神藥品的實時監控。
今年“3•15”,國家藥監局首次曝光了25家非法銷售藥品的網站,3月31日又公布了第二批共20個(ge) 非法銷售藥品的網站名單。 廣東(dong) 省、遼寧省等也都在國家藥監局推行藥品電子監管碼之前在各自區域內(nei) 推行了藥品條碼管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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